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“春晖计划” 合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稿时间:2019-08-22浏览次数:10



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“春晖计划”

合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各单位、部门:

根据年度工作计划,教育部将于近期启动2019年度“春晖计划”合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资助对象

 “春晖计划”合作科研项目主要资助对象为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内高校的教师或科研人员

二、资助范围

 “春晖计划”合作科研项目围绕国家重要建设领域,重点支持国家中西部、东北地区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,服务雄安新区、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教育改革发展和“一带一路”建设。资助形式为提供一次性科研项目经费,资助标准5万元。项目执行期为2年。

三、申报条件

(一)我校具有中级以上(含中级)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,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。申报课题具有较强的学术价值、理论意义。鼓励深入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,鼓励研究成果能预期产生引领示范、创新性和社会影响、对所在地区高校的学科建设具有促进意义的课题。

(二)同一名申请者每年度限报1项,在完成上个项目并通过验收结项后,方可再次申请项目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刘玲 温希锦

行政楼308室 办公电话:89752039

电子邮箱:6023194@qq.com

电话:13104490620   13596168903





长春建筑学院科研处

 2019822












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