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、各部门:
近期科研处对我校2019年教育厅科研项目进行了中期检查,主要检查了项目研究进度、取得的阶段性成果、经费使用情况等内容。各项项目都能按照原进度计划正常进行研究,对研究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也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,但个别项目目前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尚未达到结项要求。《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规定:项目完成前,项目负责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身份,公开发表至少2篇以上与本项目有关的文章,其中一篇需发表在国家核心期刊或被SCI、EI、SSCI、CSSCI、CPCI等检索收录。2019年以前立项的项目将在2020年11月-12月前组织验收,若研究成果达不到上述要求,将不予接收验收申请,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结项要求,按时完成项目研究。
长春建筑学院科研处
2020年6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