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四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

发稿时间:2022-10-21浏览次数:10


各单位、部门

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231号令《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<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若干规定>的决定》和《吉林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省政府决定于202210月组织开展第十四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,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承办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范围

第十四届吉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范围、组织领导、申报方法、条件和标准及评审程序,详见《第十四届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工作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。

1.申报参评的社科成果分为著作、论文、研究报告三大类。包括专著、编著、译著、普及读物、古籍整理出版物、教科书、工具书、志书、学术论文、调研报告、咨询报告等。

2.申报参评的社科成果须是202011日至20211231日公开出版或发表的。在上述时间范围内未公开发表,但经正规渠道上报(需提供相关佐证)且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并得到各级领导肯定性批示,或被有关部门采纳,产生明显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的调研报告、咨询报告等,也可参评。

3.发表在报纸上的申报成果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,发表在刊物上的申报成果字数不得少于4000字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1.每位作者只能申报1项成果。

2.申报参评的成果可以是个人独立成果或与他人合作的成果。合作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。已故作者成果可通过原单位由作者继承人代为申报。

3.成果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,应以署名单位或课题组名义申报。如以个人名义申报,须是成果主要参与者(主编、第一作者、项目主持人等),并须持有经署名单位或参与者同意的书面证明材料。

4.如成果属多卷本或系列丛书,可整体申报(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间为准)。如独立成册,也可单册申报,但不可以重复申报。如多卷本或丛书中的一本已获省部级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,不能再整体申报。

5.论文集不能整体申报,其中每篇文章也不可作为论文申报。

6.已获省、部级以上(含省、部级)奖励的成果不得申报。

7.境外出版或发表的成果不能申报。

8.在《中国社会科学》(中、英文版)、《新华文摘》发表或全文转载的成果;获省部级以上(含省部级)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及省部级单位实质性采纳的研究报告,可不占成果初评指标直接申报。

三、申报方法

论文、著作类成果采取系统填报,研究报告采取刻录光盘方式进行申报。

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(研究报告类成果除外)。申报者须登录吉林省社科联网(http://www.jlskl.cn/)进入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管理系统实名注册,并参照申报系统使用说明按照时间要求录入个人申报信息。如通过学会申报,注册时所属申报单位应选择相关学会。注册成功后,填写申报成果信息并提交审核。学校审核通过后,申报者下载、打印纸质申报表2份。

1.纸质版申报材料:

论文类成果须提交申报表2(申报系统下载打印),成果原件1份,成果复印件1份(包括封面、目录、正文,隐去作者单位、姓名及可能透漏个人信息的其他内容)、内容提要(500字左右)及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各1份。

著作类成果须提交申报表2(申报系统下载打印),成果原件2份,内容提要(1500字左右)及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各1份。著作实名评审,不需隐去姓名。

研究报告类成果须提交申报表2份 (附件1),研究报告成果原件1份,复印件1份,内容提要(500字左右)及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各1份。研究报告实名评审,不需隐去姓名。

光盘刻录内容:申报表电子版 ;研究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所有佐证材料的扫描件 ;内容提要电子版。

2.各单位须填写并报送《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21份,并加盖单位公章,同时报送电子文档,发送至邮箱ccjzxykyc2020@163.com

3.申报者将需要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装入纸质档案袋并粘贴《申报材料清单》(附件3)。

4.无论申报者是否获奖,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。

四、时间安排

1、网上申报阶段(1021102911:30前)申报截止之日,系统自动关闭。

2、材料报送阶段(103115:00前)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科研处308室。

2022.10.21附件.zip

联系人:李娜      联系电话:89752039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科研处

202210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