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

发稿时间:2023-06-13浏览次数:10

   通知:根据吉林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,于6月15日前统一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(申报书、科研诚信承诺书、成果佐证材料)至科研处,电子版待审核通过发送至13955518@qq.com。
2023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申报.ra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