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普通高等学校: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工作的通知》(教技厅函〔2019〕78 号)要求,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9年度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目的意义
国家创新调查制度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、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基础性制度,全国普通高校创新调查是国家创新调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按照《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实施办法》组织开展普通高校创新调查,有利于全面、及时、准确、客观地反映高校创新活动情况,为科学制定创新规划政策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和服务。
二、方式内容
本次调查实行属地化全样本调查,主要针对全国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、高职(专科)院校和独立学院(不包括高校附属医院),采用纸质报表的方式进行。调查内容为2019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情况、师资队伍与社会服务、产学研合作科研创新以及创新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情况。
三、工作要求
请各高校填写《2019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》(附件1),电子版文件名称请改成“学校代码+学校名称”形式,于2020年3月19-20日发送至电子邮箱:2876983780@qq.com。由于疫情原因,纸质版上报时间另行通知。
考虑到创新调查涉及面广、综合性强,填报单位应由学校党政办公室(校长办公室)牵头,统筹校内相关部门联合完成此项工作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刘佳莹0431-82741626
填报咨询: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王纾杜云英宗诚
010-620039576200379762003877
附件2 2019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填写说明.doc
吉林省教育厅
2020年2月26日